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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22-04-08点击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整改治理,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开展校内教科研实验或实训实践的实验室及工程实训中心、直属重点实验室等。

  2. 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开展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情况;

    (四)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安全应急演练和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放射源及放射装置等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实验室水、电等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和实验室专业安全管理,包括重点场所仪器设备的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3. 工作安排

  4.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学校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部署动员会议,会议要求全体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传达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文件精神,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动员部署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2年4月8日

  5. 第二阶段——院级安全自查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要性,组织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实验指导教师、实验项目负责人等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内容。承担校内教科研实验或实训实践的教学院部和部门要开展一次全面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疏漏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逐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如实填写《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迅速开展整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坚决做到闭环管理。各相关单位413前提交《XX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3)。

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13日

  1. 第三阶段——校级安全专项检查

    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治行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检验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效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时间:2022年4月15日

  2. 第四阶段——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检查

    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于5月上中旬开展进校检查。专家组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随机访谈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各相关单位在专家组入校前完成相关人员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任务,做好台账及档案整理、制度上墙、环境清理、设备保养等迎检工作。

    时间:2022年5月上旬

  3. 第五阶段——整改落实

    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专家组和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时间:2022年7月

    6)第六阶段——回头看阶段

    省教育厅对检查中出现隐患问题的高校开展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高校,省教育厅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

    时间:2022年9月

  4. 工作要求

    对于本次各单位自查反馈问题不准确或有遗漏的问题,如被上级部门查出或通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进行通报,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强化落实。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三)持续整改各单位要以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四)报送要求。各相关单位需提交《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XX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3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13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05A102),电子版请发送至sysysbgl@zua.edu.cn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魏林 韩衍昭

     话:6191255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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