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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郑州航院标杆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于淑杰时间:2022-12-30点击数: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我校实验实训室管理服务水平,调动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树立学校实验室管理示范标杆,构建校园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促进全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更好地支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学校决定开展标杆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学校正式批准建设的校内实验实训室。

(二)可以单个实验室申报,也可以几个实验室组成的实验室组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饱满,成绩突出。

(二)实验室开放率、设备使用率高。

(三)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仪表、工具等)管理规范,帐物相符。大型仪器设备有健全的技术档案。

)具有完善的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实验室安全有保障,无安全隐患。认真治理“三废”,实验室清洁、整齐。

)实验教学文件齐全。如: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报告,实验实训室课程表,学期实验授课计划,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人员工作日记等。

)积极创造条件,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效果良好。

)有实验实训室发展建设规划,实验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新到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实验人员有专人指导,并有指导计划。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实验中心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准备材料,按照要求申报。

(二)学院(二级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学院(二级单位)限推荐一项。

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深入实验室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从以上八个方面对申报实验实训室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提出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初选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四、其他

(一)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期内,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活动情况下,积极接待其他实验室参观学习。建设期满,提交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二)建设数量

本学年拟择优建设3-5项。

资金支持

学校为每个标杆实验室提供1-2万元经费支持,用于实验室管理、安全维护、改造、学习调研、文化建设、人员培训等

五、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二级单位)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申报书及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05A105)。

                        联系人:于淑杰

                        电话:6191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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