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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淑杰时间:2024-03-07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的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实验室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实验室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期(连续两年及以上)从事实验室工作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岗实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热爱并长期从事实验室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实验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意识,工作积极主动,努力钻研业务,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三)年度考核工作中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在以下实验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1.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实验教学工作量饱满,效果优良,积极探索和创新实验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取得了理论或实践效果(包括实验项目、论文、获奖、实验教材等)。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进取、尽职尽责,勇于探索和实践新的实验室管理模式,为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和提高实验教学、科研能力出谋划策,并做出突出成绩。积极主动做好各类实验室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以及各类材料上报工作。

认真使用、维护实验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使本实验室的 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保持较高完好率、使用率和共享率。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改造、开发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效。

    2.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督促、参与本单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积极参加实验室管理相关学习培训,落实本单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落实本单位涉及各类危害的预防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按要求保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领取、储存、使用、登记等各环节,对实验危险废物日常收集、分类等管理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各类实验室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自评推荐。根据本通知要求和推荐限额,各教学院部进行评选推荐。

(二)学校评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成立评审工作组,对各教学院部评选推荐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评审。

(三)表彰

推荐单位

推荐限额

备注

商学院

1


管理工程学院

1


信息管理学院

2


航空发动机学院

1


航空宇航学院

1


机械工程学院

1


计算机学院

1


电子信息学院

1


自动化学院

1


民航学院

2


材料学院

2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人

土木与环境学院

3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不少于1人

艺术设计学院

1


文法学院

1


创新创业中心(工程实训中心)

2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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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部自评推荐,填写《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并于3月12日下午5点前将学院公章的推荐表报送实验室管理科A105室,电子版发送韩衍昭OA。

五、评选要求

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择优推荐,要把评选推荐先进的过程作为相互学习、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过程。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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