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快推进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确保建设项目质量,有效提高河南省高校实践教学水平。经研究,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时间
2023年度立项的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校内结项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10日。
二、验收方式
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本次验收将先进行校内验收认定,验收时将对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要求以开展评审,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目标达成、开放共享、经费使用、特色与创新等情况;实验教学课程群运行管理、项目指导、经费使用等情况;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实验教学开展、学生满意度等情况等相关方面。之后将上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会评以及现场验收实验教学中心认定,请各负责人认真开展结项工作。
经校内验收认定后,会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并在省级验收平台进行填报(网址:https://www.hnilab.com/),验收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具体要求可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不予通过者,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尽快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三、验收要求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所属的虚拟仿真教学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所属虚拟仿真课程群。通过省级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课程群可以访问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现技术对接和数据共享,保持链接畅通。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具有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多端口管理功能、数据统计功能、数据智能分析功能、学习效果评价等功能。
3.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相关使用数据的真实性,主要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信息、操作信息(包括操作用户、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用时、得分等)。
4.本次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立项。对于本次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实验教学中心、课程群和项目,将取消“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称号。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材料1:《附件1: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验收结项书》或《附件2: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验收结项书》或《附件3: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结项书》纸质版5份(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材料2:《附件4-6: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纸质版1份(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材料3:存储验收简介视频的移动介质(U盘、光盘等)(课程群不需要提交简介视频)。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教学院(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
纸质材料送至虚拟仿真中心(02实验楼B座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fzzx@zua.edu.cn。
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联系人:华康民,柳可歆,电话:0371-6191220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