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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时间:2026-03-24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实验室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实验室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个人:长期(连续两年及以上)从事实验室工作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岗实验教师。

先进集体: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教学、科研实验的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2.热爱并长期从事实验室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实验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意识,工作积极主动,努力钻研业务,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年度考核工作中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在以下实验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实验教学工作量饱满,效果优良,积极探索和创新实验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取得了理论或实践效果(包括实验项目、论文、获奖、实验教材等)。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进取、尽职尽责,勇于探索和实践新的实验室管理模式,为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和提高实验教学、科研能力出谋划策,并做出突出成绩。积极主动做好各类实验室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以及各类材料上报工作。

认真使用、维护实验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使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保持较高完好率、使用率和共享率。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改造、开发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效。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主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按照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风险评估和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积极落实校级各类安全整改要求,并能按时提交各类隐患整改反馈,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责任和义务,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二)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工作充分融入育人元素,举措有力,成效显著。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教学任务饱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并获得突出的创新成果;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能够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组织架构健全,学校制度落实到位,内部制度健全并贯彻执行;实验室规划科学合理,建设质量高、日常管理规范,运行状态良好,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实验室标准化管理成效显著,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近三年未出现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3.实验室设有开放共享机制,资源开放效果显著,受益面广;积极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工作,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高,开放服务效果好,共享成绩显著。

4.注重实验室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有科学合理的实验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效果良好;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

5.重视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在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突出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强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研究项目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良好成效;注重仪器设备自研自制和技术开发,应用效果良好,具有推广价值。

三、评选程序

(一)自评推荐

1.先进个人

每个实验中心报1-2名,各院部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 先进集体

每个院部,限择优推荐一项。

(二)学校评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成立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对各院部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评定。然后报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批。

(三)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自评推荐,填写《郑州航院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自评表》,并于4月3日下午5点前将院部公章的推荐表报送实验室建设科05A105室,电子版发送jsysgl@zua.edu.cn。

五、推荐评选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择优推荐,要把评选推荐先进的过程作为相互学习、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过程。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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