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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26-05-11点击数: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6〕209号工作通知要求,为深刻吸取近期重庆大学实验室闪爆、我省某中学一实验室爆燃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特开展本次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开展校内教科研实验或实训实践的实验室。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5月18日前)

1.全面开展重要危险源排查(2026年5月18日前)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填写《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1),组织实验室进行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在此基础上,摸清实验室风险情况底数,建立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动态调整,做到“ 一室一表,一学院一台账”。聚焦高风险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等,建立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实施精准管控。各单位按照附件1的填写要求,于5月18日前提交材料,纸质版提交到05A102,电子版发送到sysysbgl@zua.edu.cn。

2.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工作(2026年5月15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隐患治理,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同时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要求对自查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内含附表1.2,附表1.3)于5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提交到05A102,电子版发送到sysysbgl@zua.edu.cn。

(二)现场检查(2026年5-6月)

1.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高校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开始,具体入校时间将提前2天通知。

(三)现场检查问题整改(2026年6月)

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接受现场检查的高校,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并提交整改总结材料(具体再通知)。

现场检查中,发现对往年查出问题整改不力或同类重大安全隐患重复出现的实验室,省教育厅将全省通报并约谈相关高校负责人。

(四)回头看(2026年10月)

1.省教育厅根据前期检查情况,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建议相应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追责。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学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4.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严格防控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实验室安全科 05A102

联系人:魏林,李姣阳 61912556

电子邮箱: sysysbgl@zua.edu.cn

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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